上市公司董事长发抖音维权 实名举报合作律师无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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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灯塔媒介 时间:2023-01-05 09:23:40
灯塔媒介1月5日讯,新年伊始,A股上市公司就发生了董事长亲自拍小视频举报的事,1月3日,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华发A”,000020)董事长李中秋在抖音发布视频,实名举报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

灯塔媒介1月5日讯,新年伊始,A股上市公司就发生了董事长亲自拍小视频举报的事,1月3日,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华发A”,000020)董事长李中秋在抖音发布视频,实名举报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

李中秋在视频中称,“黑心张志把我们当作他的提款机,我们紧急求助司法部长,能否管管这样无道德底线的律师。”李中秋表示,张志想抢夺上市公司控制权,以合同方式锁住了公司所有核心资产,在官司打输的情况下还要索取五、六千万费用。

该视频现已删除。

1.

公开信息显示,深华发A成立于1981年12月8日,原名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公司和香港陆氏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法人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1992年上市。

2022年11月24日,深华发A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中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深华发A与张志的纠纷源于2015年。

2015年8月,深华发A、武汉中恒(深华发A控股股东)与万科就深圳公明旧改项目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的一年时间里,双方合作出现了矛盾。

2016年8月,深华发A向万科提出解约,万科不同意,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书》,要求深华发A及其控股股东支付迟延移交项目用地违约金、延办理改造实施主体确认书违约金等共计4.6亿元(以已支付6亿为基数,违约费用付3次年化36%,即年化108%的违约金)。

面对万科的索赔,深华发A委托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为张志。

最后,深华发A败诉。由于年化108%要求不合理,最终深华发A及其控股股东被判赔偿万科2.34亿(以人民币6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计算)。

败诉后不久,代理律师张志却要求深华发A和武汉中恒支付约两千万提成费,公司从此陷入一场漫长的律师费拉锯战。

这便是深华发A董事长李中秋发抖音视频寻求外界关注的原因所在。

2.

2018年2月,双方约定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对此进行仲裁。

深圳国际仲裁院最终作出华南国仲深裁[2019]D618号《裁决书》,裁决武汉中恒应向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1940.2万元及其违约金。

对于深圳国际仲裁院的裁定结果,武汉中恒及深华发A均表示难以认同。

2019年12月9日,深华发A及武汉中恒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由于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多次诉求无果。

与此同时,深华发A及武汉中恒还发现,仲裁院判决的36%是法律支持的违约金的最高上限。

李中秋表示,“我们即使不找律师辩护,对万科的最高赔付也就是36%,代理律师与我们签署的所谓‘风险代理’合同中提及的‘减损’是莫须有的。”

为配合执行法院,深华发A还是支付了2000万。

然而事情远没有结束。

李中秋在视频中称,张志现在又发起恢复执行,意味着还要执行2000多万。

李中秋称,“黑心张志把我们当作他的提款机,我们紧急求助司法部长,能否管管这样无道德底线的律师。”

目前,深华发A相关银行账户已被冻结标的2000万元。

3.

令李中秋不解的是,案件从2018年开始审理至2019年最后裁决共耗时21个月,裁定前期迟迟拖延未判,明显与仲裁制度的快捷原则背道而驰。

每当深华发A去询问催促结果,仲裁院给的都是一张延期通知书,理由为“鉴于案情复杂”等等。

这样的通知书,连续给了五次。

而到深华发A方面提交了补充重要证据的申请书后,判决书下来了:张志胜诉。

在了解到张志与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关系后,李中秋认为,张志有“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嫌疑。

据万商天勤官网介绍,张志是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在上述律师费仲裁案里,张志又是申请人。

4.

1月4日,张志向媒体表示,李中秋发布的视频严重侵害了他个人及相关机构名誉,他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张志表示,在深华发A及武汉中恒与万科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仲裁一案中,他受托担任被申请人深华发A及武汉中恒的代理人。就律师费计费方式,根据李中秋的要求,双方采取了风险收费模式,即根据裁决结果与对方索赔额之间的差额,按照3%的比例计算律师费。

根据委托协议,合作合同的解除是万商天勤收取后续律师费用的前提条件,而深华发A与万科的合同并未解约。因此,李中秋认为万商天勤的诉求不合理。

张志表示,深华发A及武汉中恒虽然履行了部分支付义务,但仍有款项未能履行(主要是利息)。

目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经依法恢复本案执行,剩余拖欠款项仍在执行中。

5.

除了律师费,深华发A与张志的纠葛或许远没结束。

在与万科结束合作之后,深华发A及武汉中恒引入华侨城接替万科作为合作方。2016年12月,武汉中恒与华侨城集团旗下的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

在引入华侨城完成复杂交易的过程中,武汉中恒与华侨城出现了纠纷,武汉中恒还差点丧失对上市公司深华发A的控制权。

李中秋再次把问题出现的原因归结于张志。

由于张志和华侨城有来往,李中秋怀疑是张志设计抢夺上市公司控制权。

李中秋在视频中称,张志代表双方起草协议,将公司全部核心资产锁定到华侨城,并将同一主体签订的五份协议分拆进行虚假诉讼。对此,张志表示否认。

据了解,有关争议,华侨城方面正在通过诉讼和仲裁处理。

目前,该案已被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深华发A表示,在重审期间不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和转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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